国有农林资产市场化盘活的创新实践和路径探索——黑龙江省A农场林木转让项目案例
发布时间:2025-11-04

林业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载体,既是维护生态安全的战略屏障,又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引下,如何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国有农林资产的高效盘活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成为新时代林业改革的重要命题。黑龙江省A农场林木转让项目采用“资源转让+采伐作业+更新造林”模式,不仅实现了增长303%高溢价成交,还兼顾了生态可持续发展,为国有农林市场化配置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一、项目背景:国有农林资产盘活的政策导向与现实诉求


从国家政策层面看,“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完善森林经营制度”,要求通过市场化手段激活国有林业资源,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动态平衡。黑龙江省作为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其林业资源的科学开发与可持续利用,不仅关系到区域生态安全,更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示范意义。

A农场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地处三江平原腹地,林木资源涵盖落叶松、樟子松、杨树等多个树种,是区域森林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农场内部分区域的林木逐渐陷入“低效无效”困境。15000株林木树龄过长,并遭遇杨树溃疡病等病虫害侵蚀,生长态势持续恶化。更严峻的是,这些老化林木不仅经济效益锐减,还成为农场的“负担”。为维持这些林木的基本管护,农场每年需投入大额资金用于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另外还需要防范道路两侧防护林因老化倾倒伤人。如何破解盘活资产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成为摆在农场面前的迫切难题。


二、模式创新:“三环节联动”机制设计


传统林木转让模式存在两大弊端:要么由转让方自行完成采伐,再转让木材资源,不仅增加转让方人力成本,还可能因采伐不规范造成后期植树成本增加;要么只单纯转让林木资源,不涉及后续造林,易导致“砍后不种”的生态破坏。针对上述传统林木转让中“转让方前期成本高、生态责任易落空”的弊端,黑龙江联交所与农场反复研讨,并严格依据国家林业局《碳汇造林技术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全省地方林业“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有关要求,创新推出“资源转让+采伐作业+更新造林”的交易模式。

这一模式的核心逻辑在于“三环节联动”的闭环设计:其一,以“资源转让”为基础,将低效林木的所有权公开转让给受让方,明确资产处置权的市场化流转路径,解决资产“沉睡”问题;其二,以“采伐作业”为衔接,由受让方负责承担采伐任务,转让方无需提前投入人力、物力进行砍伐,降低前期成本,提升资产盘活效率;其三,以“更新造林”为约束,明确要求受让方在采伐完成后按照林业部门制定的的标准和规划,完成相应面积的更新造林任务,确保森林覆盖率不降低,且新造林种结构更科学合理,将生态责任嵌入交易流程。

这一模式打破了“一卖了之”、“转让即终结”的传统思维,通过权利义务精准匹配,把短期资产变现与长期生态责任有机捆绑,既让低效资产产生经济价值,又可以实现森林资源的“新陈代谢”形成“资源流转-生态修复-价值再生”的良性循环


三、组织保障:全流程精细化服务


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黑龙江联交所从方案设计、信息推介到组织交易,提供了全流程精细化服务。

在方案设计环节,根据林区分布特点与林木状况,将项目实施拆解为“交割—采伐—造林”三个阶段:交割阶段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为确保全部工作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创新引入履约保证金制度,若未按要求完成造林,保证金将用于转让方委托第三方完成造林,确保生态责任不落空;采伐阶段要求受让方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采伐许可证进行伐木工作,并按农场要求完成树根刨除、土地平整;造林阶段则需提交造林进度报告,由农场与林业部门联合验收。如此操作既降低转让方整体监管难度,又便于受让方理解项目实施步骤,提高了参与积极性。

信息推介阶段,交易机构充分发挥平台资源优势,构建了 “线上+线下”的立体宣传网络。线上,在黑龙江联交所官网首页发布项目详细信息,包括林木资源现状、更新造林规划等内容,并同步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全国行业资讯网站等公共平台;线下,针对木材加工企业、生态建设企业等潜在投资者,开展电话推介,深入介绍项目特色与投资价值。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进行广泛传播,扩大项目影响力,实现优质投资者的有效触达。挂牌期间,征集到20余家意向方电话咨询,最终有效报名意向方15家

在竞价规则设计上,交易机构充分考虑公平公正与价值发现原则。合理设定竞价起始价、加价幅度与竞价周期,防止恶意竞争;建立实时报价公示系统,确保信息透明;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保障交易安全。同时,在竞价前对意向受让方提供操作指南与技术支持,确保竞价过程顺利进行。

通过分阶段实施、多渠道推介与风险管控的细节设计,既降低了交易风险,又充分挖掘了市场价值。


四、经验启示: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最终,经过多轮激烈竞价,A农场林木转让项目高溢价成交。项目挂牌价65.47万元,成交价263.72万元,增值198.25万元,溢价率303%,远超预期。通过“资源转让+采伐作业+更新造林”模式,A农场不仅实现了林木资产的高效变现,回笼了资金用于企业发展,还借助受让方的力量完成了森林资源的更新培育,优化了林区树种结构,提升了森林生态功能,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A农场林木转让项目的成功,为国有农林资产盘活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其核心启示体现在两个方面。

创新交易模式是核心驱动力。“资源转让+采伐作业+更新造林”的模式与传统模式相比,有三个显著突破:一是将生态责任纳入交易环节,通过受让方的造林义务,解决了“重转让、轻保护”的问题;二是降低了转让方的前期成本,让国有资产无需“先投入再变现”,提高了盘活效率;三是兼顾短期收益与长期发展,既让低效资产产生即时价值,又通过造林为未来生态与经济收益埋下伏笔。

专业服务与规范运作是重要保障。黑龙江联交所从前期的实地调研、政策解读,到中期的方案设计、宣传推介,再到后期的竞价组织、风险管控,全流程的专业服务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成交。特别是分阶段实施、多渠道推介、保证金约束等细节设计,既防范了交易风险,又充分挖掘了资产价值,为其他同类项目提供了操作参考。

此次林木转让项目的成功,是国有农林资产市场化配置的生动实践。在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的背景下,唯有坚持创新,将生态责任有机融入资产流转全过程,以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构建规范高效的交易体系,才能实现国有农林资源的价值释放与生态保护的双重目标。这一项目实践,既为同类项目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又为新时代林业改革与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