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交中心推介】克山县古城镇国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835㎡气调库一年期使用权出租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29

[出租] 克山县古城镇国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835㎡气调库一年期使用权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KSX_CQ_2026_S_28426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
项目地址:
流转期限:2026-05-12 至 2026-12-31
报名起止时间:2026-04-23 09:00:00 至 2026-05-06 16:00:00
竞价起止时间:2026-04-23 09:00:00 至 2026-05-07 14:45:00

风险提示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部分转让标的可能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多次产权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部分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去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在进行报名。

转出方信息
联系人 褚*文 联系电话 13946218585
法定代表人 孙*东 法人电话
支付方式 线下支付
资产明细
名称 2835㎡气调库一年期使用权出租项目 评估价
数量/面积 2835 单位 平方米
备注 2835㎡气调库,硬化场地3000㎡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 其他 是否属再次转出
挂牌价格 590000 元(总价)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性全部交易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资产明细:气调库2835㎡(计容面积2260㎡)、可用硬化场地3000㎡。单列设备明细表。 2、租赁期限:一年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租金及支付方式:590000元(一次性支付);保证金59000元;阶梯价为5000元。 4、维护保养:气调库运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日常设备维护费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5、使用用途: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准改变气调库原有现状,必须遵守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正常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损坏现有的资产及各类配套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维修完好,合同到期后必须保持气调库原有状况及所有设备正常运行,否则照价赔偿。要求用于各类产品的冷冻、冷藏等,禁止用于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业,不得从事有化工等污染和易燃易爆品的商业活动。 6、意向承租方中标后需缴纳50000元押金,中标后三日内交齐,待合同期满所有设备无损坏退回承租方。 7、缴纳报名保证金后不参与竞价导致项目流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8、设备一起出租,标的经营期内构建生产设施等附属物都必须事先获得村集体(产权方)的书面批准,口头同意无效;标的如被征占、退回等情况下,地上附属物补偿归村集体所有,标的合同期满时,承租方应自行拆除并移走其投资建设的可移动生产设施(如设备、活动板房、可拆大棚等),将标的恢复至租赁前的状态。不迁走的地上附属物无偿归集体所有。标的生产经营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9、租赁期间,如有产生的火灾、用电、人为原因等造成设备及附属设施损坏、他人人身损坏、死亡等、以及造成他人财产损坏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所有安全事故责任都由承租方负赔偿等全部法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受让方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方需上传身份证明原件。 3、意向承租方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对标的有明确的认识,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4、标的结束后,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在7个工作日内缴纳有关费用。逾期不签合同和不缴纳费用的,视为主动放弃竞买资格,保证金作为出让方的损失赔偿,不再退还,出让方将另行通知再次组织发包。竞价成功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5、平台的资产租赁合同仅供参考,竞价成功后以实际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元) 59000
服务费 成交价格*2%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类项目受让方为农民或集体经济组织的,免收交易服务费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7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竞价方式 正向竞价
阶梯价 5000
报名起始时间 2026-04-23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5-06 16:00:00
竞价起始时间 2026-04-23 09:0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6-05-07 14:45:00
价款划入账户 账户名称: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泰山路支行
账 号:923000010016950027
备注 报名联系方式、项目咨询、 缴纳保证金咨询电话:金女士0451-87200170。举报投诉电话:0451-87200259。一、《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出让方、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下列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1、扰乱正常交易秩序,不听劝阻的; 2、对交易项目进行围标、串标、拆标,从中谋取私利或逃避监督的; 3、私自透露谈判底价,造成经济损失的; 4、提供虚假材料,造成严重后果的。 5、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标的合同,支付交易价款的; 6、竞价过程中连续乱出价等不正当行为的; 7、交易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报名方式: 线下支付项目:先缴纳保证金,再报名。 附件上传:自然人报名请上传本人身份证、缴纳保证金凭证。 单位报名请上传营业执照、对公缴纳保证金凭证、身份证图片。 审批人选择:金鹏聪。 请意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和缴纳保证金。 三、须知: 1、竞价时间截止,所有意向承租方均未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终结的,视为违约,所有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划归出租方所有(含唯一意向承租方)。 2、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承租方应到标的物现场详细察看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情况,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若标的现状与项目公告内容有差异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得以未勘察为由不履行后续手续,一经成交交易价格不作调整。 4、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5、出租标的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标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6、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7、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割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 8、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平台显示的合同为示范文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以与出让方签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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